申请设立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,应当向所在地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门提出申请,由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门初审后,报文化部审批。 申请设立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,应当采用企业的组织形式,并提交下列文件:


(一)申请书;


(二)工作场所使用权证明文件;


(三)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或者营业执照和章程;


(四)资金来源、数额及其信用证明文件;


(五)业务发展报告;


(六) 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及主要经营管理人员、专业技术人员的资格证明和身份证明文件;


(七)依法需要提交的其他文件。


对申请设立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的,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提出初审意见上报文化部,文化部自收到初审意见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做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,批准的,发给《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》;不批准的,应当说明理由。


法规引用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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怎么申请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扩展

1、准备以下申请材料。

申请表;

公司营业执照;

经营管理制度;

法人及股东身份证扫描件;

公司网站域名登记证书;

公司业务说明

企业股权结构图及公司所有股权构成中不含外资成分的承诺书;

带公司门牌的照片,公司内部人员办公照片;

相关专业人员持有毕业证人数5-8名(各地区要求不同,辽宁要求5名);

其他法律规定的材料。

2、登录省政务服务网注册公司账号。

3、登录公司账号,定位到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设立许可业务,点击在线办理。

4、正确填写公司相关信息并上传公司资质证明文件、人员信息证明文件、拟从事的经营性互联网文化活动相关信息以及企业发展规划报告。

5、等候审批结果。(申请提交后的20-40个工作日)

怎么申请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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